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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侦探事务所:起诉离婚没资料怎么办
时间:2023-10-13
起诉离婚没资料怎么办 起诉离婚如果没资料的话,应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说,起诉离婚,他的一个资料,包括我们的结婚证,还有相应的个人身份证等等,如果这些资料没有的话,可以去相关的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证件的补办,补办证件以后就可以去起诉离婚了。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起诉离婚没资料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起诉离婚没资料怎么办  1、起诉离婚没有户口的时候可以去派出所调取对方的身份信息,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调取。  2、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张。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小。但要求离婚的一方最好找厦门调查取证到符合《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的离婚的法定情形。  三、诉讼与管辖是怎样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厦门调查公司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没资料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提供好相应的资料,例如说出轨的证据,还有就是相应的一些材料。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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