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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婚姻调查:收养关系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时间:2023-11-22
收养关系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核心内容:收养关系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当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会有怎样的变化?下面就由诉宁网的小编为您介绍。   (一)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南通调查公司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  2、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财产关系方面的变更:  1、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养子女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所得的财产,有权带走;  2、收养关系依生父母要求解除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付南通婚姻调查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不得要求补偿;  3、收养关系解除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对由其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有要求给付生活费的权利;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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